庆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机关政务信息报送及
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委员会各科、办、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完善建立高效的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委机关宣传报道能力和交流指导质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全面宣传特色亮点,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大力推介鲜活经验,努力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编审负责制
委机关成立的政务信息编审组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及新闻稿件的编辑审定工作。年生义负责审核西峰区、环县、庆城县、华池县、人秘科、宣教科、城镇办报送的稿件;朱建涛负责审核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规统科、流动办、纪检室、协会办报送的稿件;景继胜负责审核乡镇(街办)、科技科、服务站、药具站报送的稿件。编审人员要高度负责,加强学习,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和时效,不得出现任何纰漏,否则将追究责任。
二、实行先审后报制
为确保委机关政务信息质量,提高新闻宣传稿件采用率,树立新闻宣传形象,各科、办、站起草的政务信息、新闻稿件必须先报送编审人员进行审核,编审人员审定后,结合各级新闻媒体用稿要求,作出向国家、省、市网站、杂志、报刊报送的具体意见,反馈报送人员及时投稿,有效扩大我市对外新闻宣传的覆盖面。
三、实行绩效考评制
各科、办、站要严格按照我委《2012年度科室(站、办)绩效考评责任书》所分配的宣传报道任务,进一步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加强信息采集、撰写和报送。年终完成任务且成绩突出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任务完不成的,科室(站、办)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工作人员完不成科室分解的任务,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稿酬继续按照我委《关于加强委机关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庆人口委发〔2011〕26号)中的标准执行,撰稿人和编审人员按8︰2比例核算稿酬。
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 |
| (责任编辑:朱建涛 文章作者:人秘科) |